央广网西宁5月29日消息(记者刘泽耕)“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青海省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7%,高于国家要求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实现了国家和青海省的既定目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旭东28日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了解,2019年青海省外流水系长江、澜沧江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内陆河水系的黑河,柴达木地区的巴音河、格尔木河及青海湖主要入湖河流哈尔盖河、沙柳河、泉吉河、布哈河、黑马河等河流水质为Ⅱ类。青海湖、龙羊峡、李家峡等重要湖库水质稳定在Ⅲ类。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湟水河,流域干支流水环境功能(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28个监测断面中,优良水质占比达92.9%,水质总体状况优良,出省境民和桥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且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稳步提升。

  李旭东介绍,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方面,青海省列入国家调度的13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中,11个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李旭东:“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大柴旦工业园饮马峡产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在建设,海北刚察热水煤炭产业园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李旭东:“‘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利用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4.37亿元,在全省安排实施了包括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湖库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水质安全保障等8大类132个项目,充分发挥了生态效益,有效改善了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破解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水环境问题,确保了流域水质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李旭东表示,下一步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打好三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标志性战役总体要求,管好用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组织玉树、果洛、海西3州实施好奖励资金项目,推进长江源区全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的形成,促进长江源区水源涵养功能的提升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评估,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和成因诊断,整合细化水功能区及流域控制单元,研究提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突出做好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压茬推进各项工作,让黄河造福青海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