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5月27日消息(记者陈屹)日前,《贵州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要求,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贵州省方案重点聚焦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方案提出,全省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培训3000名以上高危企业新型学徒。

  根据方案设定,贵州省将在全省培育遴选3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9个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3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高危企业对高危行业领域人员进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方案要求,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师带徒制度,出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高危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鼓励在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入企即入校”企校合作培养培训;高危企业要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2021年底前,全省高危企业将班组长轮训一遍,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危险化学品和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规定;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严肃查处代培代训行为。

  根据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分级给予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