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5月26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山东省组织编制了“不罚清单”“轻罚清单”,6月1日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公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5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267项违法行为事项。其中,对包括“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在内的116项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等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后,不予处罚;另外对151项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也可免于处罚。“轻罚清单”明确对涉及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黄河河务管理等3个行政执法领域,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在内的19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可轻罚。

  山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裁量权力。山东此次制定“不罚清单”“轻罚清单”,符合法律规定和执法实际需要,便于全省行政执法机关操作实施,便于企业等当事人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我约束,也便于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促进作用。

  为保障清单依法有效实施,山东省将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外的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将及时纳入;对不符合管理需要、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另外,山东省还将强化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