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5月7日消息(记者万存灵)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分类分层帮扶服务体系。福州市、三明市,长泰县、晋江市、涵江区、政和县、上杭县、霞浦县为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期一年,帮扶服务对象包括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特殊困难对象。

  通知明确,各试点单位按照特殊困难群体建档致贫类型给予精准帮扶服务,结合本地实际选择若干帮扶服务项目进行探索创新,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具体任务包括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结对帮扶、社会参与。其中,鼓励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建立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的结对帮扶服务,提供资金和物资帮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摸底、建档工作,9月底前初步建立快速审批、救助、服务机制,12月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长效机制。对需经审批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通过信息共享核对、简化申请手续和证明材料,实现申请只需提交一张身份证、一份核对授权书即可办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