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4月16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实行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部分诚信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通知》明确,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中的临时性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据了解,被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的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如学校、公园、宾馆饭店、粮食和饲料加工、肉禽类加工等。在豁免之前,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在开工之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正式排污之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豁免后,直接将环境影响登记手续简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