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4月3日消息(记者贺威通)近日,山西省森林公安系统相继查处侦办了一批火灾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山西警方公布10起典型案件,以案警示,违法必惩。

  永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成功侦破马某俊失火案。3月7日,永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护林员报案,永和县坡头乡索驼村枣林山(小地名)发生火情。经查,当日马某俊在农田违规用火蔓延到林地内引发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俊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成功侦破孔某日失火案。3月11日,大同市云州区西平镇坊城桥北发生森林火灾。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孔某日在路边使用明火引发火灾,构成失火罪。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孔某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成功侦破张某贵失火案。3月16日,大同市云州区发生森林火灾。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贵在农田违规用火蔓延到林地内引发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贵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李某明违法用火案。3月14日,沁水县张村乡堡头村西岭上发生火情,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中村派出所立即出警开展调查。经查,当日下午14时36分,李某明在农田抽烟并随意丢弃烟头引发火情。警方依法对李某明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王某苗违法野外用火案。3月24日,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固县森林派出所接到固县乡将庄村护林员火情报告,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查,王某苗擅自焚烧秸秆,造成森林火灾隐患。警方依法对王某苗予以行政处罚。

  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乔某强违法用火案。3月24日,吕梁山分局下李派出所接到护林员报告,乔某强在下李林场采伐现场使用明火,警方依法对乔某强予以行政处罚。

  太原市阳曲县森林派出所依法查处违法用火案。3月28日,太原市阳曲县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开展调查。经查,当日下午14时36分,阳曲县东黄水镇范庄村薛某某违反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山禁火令,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警方依法对薛某某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黑茶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康某生违法用火案。3月30日,黑茶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巡逻时,发现康某生违反《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火的紧急命令》,在岚县大蛇头乡草子寨村水沟子林边使用明火。警方依法对康某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董某明违法野外用火案。3月30日晚,董某明在隰县黄土镇赵家庄村地内焚烧玉米秸秆,被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发现。依法对对董某明给予行政处罚。

  关帝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违法用火案。3月31日,关帝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交城县会立乡南沟村林地边有人用液化气灶烧烤。经查,席某军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山禁火令,野外使用明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席某军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