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4月3日消息(记者夏震宇 通讯员刘媛 吕良)“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一直以来都是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记者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3月,天津市在高速公路范围内已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8000余起,提醒驾驶人途中应控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高速公路没有路口、信号灯,沿途景象单一,驾驶人很容易放松安全意识,频繁踩下油门,把车越开越快。如果是在行车时间过长的情况下,驾驶人出现疲劳状况,会让超速行车的危险性翻倍。因此,在高速公路行车,必须遵守限速规定。据了解,目前天津市高速公路沿线不仅有固定测速点位,还有监测路段平均车速的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而且即使是未达10%不罚款和记分的高速公路超速违法,也会被系统记录。天津交警高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随着企业复产复工、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多拉快跑”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针对被称为“五类车”的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品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80公里的违法行为,天津高速交警持续重点治理。据统计,3月份共有8000余起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被查处,其中上述“五类车”超速违法占比超过八成。

  近期,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已印制了10万份安全宣传单,正在联合高速运营公司在高速路网发放到驾驶人手中,同时通过路面LED显示屏,以及在收费站、服务区广场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对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距离等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提示。此外,重点高速路段增加了路面爆闪灯带,从远端警示车辆驾驶人避免发生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介绍,针对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