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月26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关悦)为保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税进口捐赠物资顺利通关,1月25日晚,广州海关发布公告,明确免税进口捐赠物资的定义和办理相关手续所应提交的材料,设立广州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公布了负责通关和减免税业务咨询的四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告称,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紧急情况下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在次月底前补办相关减免税手续,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主管海关联系。

  公告明确,受赠人在申报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其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在广州、佛山、韶关、河源、肇庆、清远、云浮市的,可以向广州海关隶属天河海关(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不是广州海关辖区的,货物进口前应及时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