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25日消息(记者金建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25日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决定从1月25日中午12:00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疫情基本情况:2020年1月23日6:00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接到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满洲里市发现一例疑似病例(该病例为我区首例疑似病例),当天18时和22时,先后接到锡林郭勒盟报告疑似病例共2例;1月24日,鄂尔多斯市报告疑似病例2例,赤峰市报告疑似病例1例,1月25日凌晨,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报告疑似病例1人。报告的7例病例,均有湖北武汉、麻城疫区接触史。截至1月25日,这7例病例全部确定为确诊病例,疫情已波及我区4个盟市,并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这7例患者,均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7位患者共确定密切接触者87人,均在进行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还在追踪中。

  据介绍,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内蒙古将采取8项措施。包括成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地要在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根据疫情处置需要,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区范围;启动一级响应后,建议采取的强制控制措施有: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学校、企业等单位可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从疫区流入人口要加强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来往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对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等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开展群防群治,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居委会、嘎查村委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