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月7日消息(记者张雷 通讯员李灏) 养犬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事关城市形象,社会关注度高。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给狗拴上绳子的同时,也成为养狗人的界定规则和责任准绳。

  西宁一些街道两旁近期多了一样外形酷似房屋的新式“装备”,上面喷涂了“做一个负责的宠物主人”“请牵狗绳遛狗”“犬类请拴绳”等文明用语。“小房子”里面整齐摆放着一叠废弃旧报纸,方便居民遛犬时处理宠物的排泄物。

  随着养犬的市民日渐增多,然而宠物在给主人带来乐趣的同时,其粪便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接踵而至。宠物狗几乎每天都要出门“透气”,容易在小区以及街道留下粪便,许多主人常常不处理或者不知道怎么处理,长此以往城市环境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肖朝晖告诉记者:“我们对辖区街道进行走访和调研,发现南关街和人民街遛狗的人群比较多,经常有狗在街道两边大小便,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经过慎重选择,参考外地经验,我们想到了用宠物便纸箱来提供便利。”

  目前,西宁市南关街和人民街两条主要街道已设立15个宠物拾便器,后续还将加设更多,方便遛犬的居民第一时间处理宠物排泄物。

  西宁市民刘先生说:“好着呢,放了放纸的箱子挺方便的,我看比原来好了,干净了。”

  近年来,随着居民养犬日益增多,西宁市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民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反映强烈,要求对犬只严格管理,并在全社会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

  为了回应群众对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呼声,去年年初在报请西宁市委批准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至11月采取立法与监督相结合,对《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条例修订相衔接的闭环式立法与监督工作,打出了立法与多种监督方式相衔接的“组合拳”,多形式、多渠道征集各方意见建议,为修订条例提供有力基础保证和立法支撑。

  西宁市司法局局长金峰介绍:“共收到意见建议450条,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吸纳,对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了沟通反馈。”

  去年10月18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报请西宁市委审定后,提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强化政府及相关管理单位法定职责,具体明确公安机关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工作保障机制、举报投诉机制,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在养犬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还设定了重点管理区域(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镇)饲养犬只登记制度、限养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犬)和禁养规定(重点管理区域、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明确了登记条件、年检、补证、注销程序,适当增加了处罚规定,提高了部分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

  新修订的《条例》更符合西宁实际,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将有效规范养犬人文明养犬行为,推进西宁市养犬管理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