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0月31日消息(记者苑竞玮 通讯员王洁瑜)为推动诉源治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基层社会法治建设。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整合基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资源,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推进人民调解和“百姓说事点”工作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合力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

  根据《意见》,吉林全省基层法院将在辖区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官说法工作室”,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设立“法官说法工作点”,每月固定1-2天作为“法官说法日”,指派法官入室(点)工作。县(市、区)司法局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指派人民调解员在工作日入室工作,选派优秀“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入室轮流跟班学习,参与调解工作。对“百姓说事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经司法所梳理后,涉及法院工作职责范围的,定期向法院沟通分流,由“法官说法工作室(点)”法官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移交法院立案部门处理。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解决的,交“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

  《意见》要求,全省基层法院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快速通道,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实现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审,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在保障人民调解成果方面的作用,激发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就地审理和调解,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在“法官说法工作室(点)”配备“智慧法院”系统,依托远程立案、调解、审判等工作平台,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办理受理手续,开展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工作。

  全省基层法院法官将在每月“法官说法日”入室(点),针对“百姓说事点”反映的矛盾纠纷、具体法律问题,依约入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针对群众普遍法律需求,进乡镇(街道)入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为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意见》要求全省基层法院和县(市、区)司法局加强对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指导,共同研判掌握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此外,共同组织开展“无诉讼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努力使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