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10月17日消息(记者李腾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17日对外通报6起违法案件,震慑自然资源违法多发态势,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这6起违法案件包括了文山州文山市喜得冲水韵墅项目违建案、红河州蒙自观音桥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临沧市临翔区部分社区违法用地集中建房案、昆明市呈贡区钢材加工批发违法用地案、德宏州瑞丽市畹町合达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和昭通市永善县务基镇锦屏马家湾采石场非法采矿案。

  其中,文山市喜得冲水韵墅项目存在明显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以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动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而昭通市永善县务基镇锦屏马家湾采石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的情况下持续开采,并且当地政府两次以政府常务会的形式同意该采石场继续开采。

  近年来,云南各地认真开展执法查处及多项整治工作,积极消化历史存量违法问题、打击新增违法行为。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在履职尽责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违法行为未能做到履职尽责,不敢动真碰硬,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消极作为及慢作为等问题。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局长李晓蒙介绍,省自然资源厅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建立以“季度+年度”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执法工作机制;实行“增违挂钩”,将违法用地数量与资源利用计划指标挂钩,根据违法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暂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等,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对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