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0月15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陈越)今天上午,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印发的《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据悉,该《办法》在全国率先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救助起付线,打破了以往以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救助起付标准的做法,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覆盖面。

  应急救助资金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各地级以上市共同出资,共计10亿元。将用于帮扶援助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严重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以下十一类群体: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资金还将为因患重大疾病、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进行紧急救助。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含)至1.5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自付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另外,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对象,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