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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査】山西运城部分县区:农田机井在城中 井电不配浪费多 国务院督查组责令整改

2019-09-10 08: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太原9月10日消息(记者岳旭辉)井在城中,有电无井,废井配电,电不通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在山西省运城市督查时发现,山西省运城市有关部门组织不力、审核不严、虚假验收,造成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混乱,部分电力设备闲置严重,影响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作为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6年部署实施了一轮农村机井通电工程,今年6月又作出新的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2017年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水利部、原农业部及山西省有关部门作出具体安排,由山西省运城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农村机井通电升级改造工程,主要为非电动力存量机井通电,对已有的机井通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为2016年——2017年新建井通电。工程总投资15.6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占20%,约3.14亿元。到2017年9月,运城市有关单位上报全面完成机井通电工程建设任务,共新建12707台变压器,通电机井17732眼,平均毎台变压器建设成本为12.34万元。

  这项投入重资的民生工程投运两年后,国务院“互联网+督査”平台接到举报,反映山西省运城市所建机井变电设施相当一部分未能有效使用,造成了巨大浪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一到山西,就赶赴运城市芮城县、盐湖区展开明察暗访。

  督查组首先调取了运城市农村机井变电设施的用电情况,截至2019年9月4日,运城市共有646台变压器用电量显示为零。其中芮城县新建变压器657台,38台用电量为零;盐湖区新建变压器1215台,40台用电量为零。

  初秋的河东大地,依然酷热难当。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选取十多个用电量为零的机井,展开调查。对当地部分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混乱情况有了确切了解。

运城市盐湖区寨里村果园里的32号井,老井2017年已经报废,新建变压器无井可配。(央广网发 图片由国务院第二督查组提供)

运城市盐湖区寨里村果园里的32号井,老井2017年已经报废,新建变压器无井可配。(央广网发 图片由国务院第二督查组提供)

  农村机井变压器建在城市居民区

  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机井通电升级改造的机井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生产,必须位于基本农田中,但实地调查发现,芮城县西关二组1号井、2号井、3号井(又称2队1井)位于城区居民区,周边多年来早已无农田。其中,1号井2016年以前已报废掩埋,2017年7月却配套建设1台新变压器,建成后闲置至今;2号井、3号井为城市居民生活取水用井,2017年7月以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名义配套建设2台新变压器,由于原机井仍使用旧变压器,新建变压器并未接通机井,其中3号井新建变压器在为附近2个家具厂供电。

盐湖区石碑庄村09号井,原井已经废弃,新井未建,配套的新建变压器已经闲置了两年。(央广网发 图片由国务院第二督查组提供)

盐湖区石碑庄村09号井,原井已经废弃,新井未建,配套的新建变压器已经闲置了两年。(央广网发 图片由国务院第二督查组提供) 

  新建机井变压器周围却无井

  2016年,芮城县华岳村六组以拟打新井名义申请配套建设1台变压器,变压器设施于2017年6月建成。督查组实地督查发现,该台名为华岳村六组2号机井的变压器位于机耕道交界处,旁边即为黄河灌渠,周边杂草丛生,方圆500米内未发现1眼灌溉用机井。有关单位在现场没有机井且没有新井建设安排的情况下,确定选址并建设完成机井通电工程,违反了先有井、后通电的原则,造成电力设施投资闲置浪费。

  报废枯井配建新变压器

  按照有关要求,纳入通电范围的现有机井需能够正常使用或改造后能正常使用。但是督查组抽查的盐湖区泓芝驿镇张岳村31号、34号机井,寨里村32号机井,孙余村6号机井,陶村镇石碑庄村9号机井等5眼机井,其中2眼机井已报废,3眼机井基本不出水,无法满足灌溉需要,早已弃用多年。有关单位在筛选机井和设计施工时,未经认真审核把关和论证,简单根据村民意愿,为这些废弃机井都配建了新的变压器,结果全部闲置至今。

盐湖区张岳村31号机井2015年已经报废,新建变压器设施孤零零站立在果园里,低压线由机井所在组组长保存。(央广网发 图片由国务院第二督查组提供)

  督查组根据了解到的现场情况,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造成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混乱、闲置浪费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统筹协调组织不力。按照山西省工作部署,发展改革部门是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牵头部门,水利、农业、电网公司组织建设。督查发现,运城市发展改革委以电网公司具体实施为由,只是简单转发文件,未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以及电网公司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在督查组现场质询中一问三不知。芮城县发展改革局仅将该项目纳入十大民生重点工程项目,未认真落实省政府明确要求牵头开展的核实项目、明确需求、评估通电可行性等具体工作。

  二是工程复核流于形式。2017年3月、5月,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运城市有关部门先后对在建农村通电机井开展了两轮复核。在复核工作中,运城市水务局只是转发国家部委和山西省文件,要求层层上报数据,未开展实质性复核工作。芮城县水利水保局只是组织下辖乡镇水管所与供电所对接,对原上报的机井基本信息简单比对,未按照《农村通电机井复核指南》规定的农村通电机井筛选标准进行严格复核,导致相当一部分不符合标准的机井配建了电力设备。由于复核把关不严,结果漏洞百出。如,此次督查发现位于城区的西关二组1号井、2号井、3号井,周边早已无农田,但在机井通电信息统计表上还显示控制灌溉面积分别为120亩、50亩、80亩。

  三是工程验收弄虚作假。2017年9月,芮城县水利水保局在未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的情况下,向国家电网芮城县供电公司出具证明称,国家电网芮城县供电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全面完成了657台“机井通电”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了芮城县农田灌溉机井通电全覆盖。此前国家电网运城供电公司及有关县级供电公司仅对照工程设计对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建设组织了内部工程验收,未按照井井通电的要求严格审验。

  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国务院第二督查组要求山西省有关方面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确保纳税人每一分钱都花到实处、发挥实效。

编辑: 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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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在城中,有电无井,废井配电,电不通井,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在山西省运城市督查时发现,山西省运城市有关部门组织不力、审核不严、虚假验收,造成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混乱,部分电力设备闲置严重,影响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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