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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现行有效民族类法规117件 多部法规为全国首例

2019-09-03 10: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9月3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到贵州省调研,记者从调研中获悉,贵州省现行有效的民族类法规已达117件,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

  据介绍,早在2005年,贵州省就出台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了突出位置,从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教育、保护民族文化、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等各方面作出了规定,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基本遵循。

  结合地方实际,贵州还在民族类立法上做了大胆创新。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开创了省级层面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地方性法规的先河,通过立法方式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将贵州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国家战略,纳入了法治建设的轨道。

  此外,为科学引导全省各地撤乡建镇的行为,切实保障民族乡群众的合法权益,贵州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置了对民族乡撤并工作的规范。《条例》还明确,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民族乡,可以申请命名为民族文化生态示范乡。同时,《条例》还针对民族乡的教育问题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民族乡学前教育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暨教师培训等项目,支持民族乡保留村小学及必要的教学点。

编辑: 郑皓月

贵州现行有效民族类法规117件 多部法规为全国首例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到贵州省调研,记者从调研中获悉,贵州省现行有效的民族类法规已达117件,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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