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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被执行人不如实填写报告财产令被司法拘留

2019-08-08 16:4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8月8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郑俏 叶倩雯 林碧娜)日前,一名被执行人因不如实填写报告财产令,被香洲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2018年9月,曹某与杨某签订转让合同,约定杨某将位于凤凰北的一处商铺转让给曹某继续经营、使用,转让后现有装修、物品归曹某所有,杨某加盟某品牌取得的所有相应权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曹某取得,杨某协助曹某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双方约定转让费为12万元,签订合同当天,曹某即将转让费10%的定金共1.2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杨某。同年10月,曹某通过微信联系杨某,称因商店电路等原因,要求中止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转让费用。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杨某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向原告杨某支付转让款10.8万元。

  判决生效后,曹某没有主动履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香洲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财产情况,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9年7月1日,执行人员传唤曹某到法院,依法向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询问其收入状况和还款能力。然而,曹某并没有主动配合法院工作。虽然执行人员严肃告知她必须如实填写报告财产令,否则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风险,但曹某仍旧随意在报告财产令的收入、现金、不动产、动产、有无固定工作等事项后全部填写了“无”。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核实后发现,曹某在某社区服务站有固定工作,与其在报告财产令中所描述情况并不相符。

  2019年7月29日,香洲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曹某所在的社区服务站财务处,核实曹某的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情况。该社区服务站财务提供的工资流水显示,曹某已经在该社区服务站工作半年余,工资收入为每月4000-5000元。执行人员现场致电该社区服务站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曹某一直是该社区服务站的员工,此前曾因休产假以及经营店铺离职过一段时间,但2018年12月便回来继续工作至今。

  香洲法院执行人员将曹某带回法院接受调查。气急败坏的曹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表示:“我最多只能一个月还你500元!我已经把店还给你了,而且我准备开店的钱也是借来的,没有多余的钱了!”此时,执行人员发现曹某使用的是苹果手机,于是向其询问手机的权属、型号以及购买时间。曹某称:“是我的手机,去年买的,iPhone X。”曹某使用高端手机的实际情况与其声称的经济困难状况严重不符,执行人员向曹某释法明理,再次说明了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的法律后果,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在说服教育未果的情况下,香洲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对曹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并扣押了曹某的iPhone X手机。

  2019年8月2日,被执行人曹某委托亲友与申请执行人杨某协商和解方案。在香洲法院执行人员的支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付清款项。

编辑: 郑皓月

珠海:一被执行人不如实填写报告财产令被司法拘留

日前,一名被执行人因不如实填写报告财产令,被香洲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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