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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侵害未成年人 从业将受限制

2019-08-08 15: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8月8日消息(记者孟海)近日,贵州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有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

  这些禁入职业包含了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学校保安、门卫、驾驶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招募的志愿者、义工等,中小学、幼儿园的支教人员,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医人员等对象。

  《意见》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拟录用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用人单位要严格进行入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本意见规定的有关违法犯罪记录的,将不予或暂缓录用。《意见》要求要建立互联互通、可管可控、协同配合、高效覆盖的联动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及时准确的查询相关记录。

编辑: 郑皓月

贵州:侵害未成年人 从业将受限制

近日,贵州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有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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