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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实施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9-07-12 13: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7月12日消息(记者郭翔宇)近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相同,标准相同。珠海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9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惠及约14.5万人。

  本次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每人每月定额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此外,此次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一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开始发放,并一次性补发1-6月调整增加金额。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国家和省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珠海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近日陆续发放到位。

编辑: 郑皓月

珠海市实施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相同,标准相同。珠海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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