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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推出惠台36条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2019-06-18 12: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福州6月18日消息(记者张子亚)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日前发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36条旨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今年5月份,福建《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出台发布。这次发布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细则》,主要涉及“提升经贸合作畅通”“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加快能源资源互通”“深化行业标准共通”“落细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推动台胞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两岸基层交流合作”“扩大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推动两岸影视和教育合作”等十个方面的“36条”。

  其中在“推进基础设施联通”方面,细则提出加快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建设,推进京台高速平潭段和京台高铁平潭站建设,预留台海通道,为未来两岸通高速高铁做准备;今年7月新开通平潭至高雄客运航线。

  在“提升经贸合作畅通”方面,平潭将推进台湾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台湾农渔产品进口的主通道;将台湾创业园打造成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平潭海峡证券项目落地,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平潭“海峡板”。

  在“加快能源资源互通和和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平潭将发挥实验区对台港口航运优势,争取福建省石油、燃气等台湾资源紧缺领域市场化合作项目落地;平潭还计划打造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基地,在旅游、建筑、规划、医疗、教育、交通、环保、安全生产、农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扩大对台企业资质及行业标准采认。

  根据实施细则,平潭将落细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打造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全流程完整体现台湾元素的台胞社区,加快建设青春驿站,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分类保障定向配租,为台胞提供住房保障;落实台胞持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在闽可直接使用政策,为台胞换领大陆驾驶证提供便利;建设“两岸家园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台胞创业、就业、生活。拓展“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功能;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

  细则还将为台胞来平潭创业就业创造更好条件。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为台胞提供工作岗位。“三支一扶”名额为台胞设置专岗,面向在闽高校台湾毕业生招募。支持首次来平潭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台胞申报创业补助。出台一批更精准的惠台政策。全面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和“66条实施意见”。梳理、完善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习、高层次人才、人力资源合作等五大类政策。

编辑: 杜静

平潭推出惠台36条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日前发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36条旨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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