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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9-05-27 17:0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5月27日消息(记者陈屹)5月27日,记者获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市场监管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须达到100%。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前,贵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3年底前,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通过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要于6月5日前登录监管平台对部门名称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对需要调整变更相关信息的,将通过多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调整。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和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统称“两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名称、事项、对象、比例、期限和检查机关、方式等内容,于每年3月底前自行录入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要求6月20日前报省联席办。

  意见指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科学实施抽查检查,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开展检查时一律不得向检查对象收取费用。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联合完成,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意见强调,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程序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监管平台和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须达到100%。

编辑: 胡莹莹

贵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月27日,记者获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市场监管检查结果录入率、公示率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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