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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人口进入老龄化 政府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新规

2019-03-29 09:5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东莞3月29日消息(记者周羽)记者从3月28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联合召开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新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4.2%,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东莞于2月20日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解决制约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

  据介绍,新出台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改变过去以家政服务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同时,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医疗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此外,《办法》拓宽了服务对象。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由“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老年人”拓宽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明确将服务资助对象由原来的7类优化拓宽至10类,并将能力完好的户籍老年人纳入资助范围。取消原来的“六等以上伤残军人”的资助对象,新增“夫妻双方同住且均年满80周岁,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和照顾;又或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人”、“符合计生条件家庭的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85周岁的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纯二女户夫妻”、“夫妻双方同住,且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级残疾的70周岁以上老人”等4类资助对象。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中提高了资助服务标准。将原来的“无偿、低偿”的资助标准分类方式更改为依据“能力评估等级”来确定资助标准。将老人每人每月服务标准由原来的“无偿服务对象按照54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按照36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优化提升为根据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的按照72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中度失能的按照48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36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

  目前,东莞市已获得许可或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46家,共有养老床位11329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4.36张。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到14121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57.76%。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东莞市对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按照普通床位每床给予12000元、医养结合床位每床给予18000元的资助。

编辑: 郑皓月

广东东莞:人口进入老龄化 政府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新规

记者从3月28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联合召开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新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4.2%,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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