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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业务网上办理

2018-12-07 09: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宁波12月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近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11月26日起,宁波市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业务网上办理(www.cnnbfdc.com)。据悉,该项改革将进一步助力“最多跑一次”服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据介绍,宁波市存量房实现交易业务网上办理之后,其办理方式与传统线下办理有几点不同。主要不同之处在于:

  1、原先:经纪成交的存量房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即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需前往各办理窗口申请备案。

  现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可直接由经纪机构通过平台系统申报,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交易审核中的问题在线上即可反馈处理,避免办事群众因申报内容不符而来回奔波。

  2、原先:存量房买卖合同只有《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种。

  现在: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于经纪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完整版,适用于自行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简易版,适用于自行成交)》三种,满足不同交易情形的需要。买卖双方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不同的合同版本,使签订合同更为方便。

  3、原先: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等业务结果,均需在纸质合同、告知单、查询结果上加盖实体印章。

  现在:通过网上办理,直接由系统加盖电子签章,不易出错,更便捷。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将相关数据及PDF格式文本提供给相关使用部门,可减少办事群众在办事相关事项时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4、原先:开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只能前往窗口办理,核查结果出具纸质证明。

  现在:购房人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通过经纪机构或开发企业购买住房的,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可以在系统平台上为购房人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核查结果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购房人可直接签订买卖合同,省却了原先签订买卖合同前需要到办事窗口办理购房资格核查的环节,省时又省事。

  《通知》正式实施后,老百姓可以就近或在家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一方面节约了时间成本,一方面也避免了提交各类纸质资料。同时,房产交易自助服务机已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启用,为办事群众提供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合同查询等自助服务,使群众减少了窗口办理的等待时间。另外通过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存量房交易流程更加顺畅,交易风险大大降低,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也能做到实时利用,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

编辑: 刘拓拓

宁波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业务网上办理

近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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