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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江阳区剑指黑恶势力“保护伞” 4人被处分

2018-11-06 16: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甘孜11月6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易路勇)记者从四川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江阳区纪委监委与政法委及公检法等部门协同作战,深挖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共有4人被处分。

  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办案机制》,明确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办案、纪律保障等5大方面23条细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实际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日内移送公安部门;区公安分局在案件侦办、区检察院在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区法院在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中,发现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的,3日内移送区纪委监委,并实行协同办案联络人制度,切实做到即时沟通衔接、信息畅通有无。

  公安部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可能存在“保护伞”或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问题的、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给案件侦办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干预案件侦办的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3日内函告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视情况及时介入,成立联合专案组,协同作战,同向合力。同时,对问题查实的,坚决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对近两年来公安机关办结的39件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信访举报以及受到公安行政处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全区近年来受处分的所有村社区干部违纪案件,实行全覆盖式旧案阅卷筛查,共摸排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问题线索10条,已立案审查10件。

  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条,立案4件4人,其中3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编辑: 郑睿

四川泸州江阳区剑指黑恶势力“保护伞” 4人被处分

记者从四川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江阳区纪委监委与政法委及公检法等部门协同作战,深挖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共有4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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