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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师带徒”制度化 各种优厚待遇培育“齐鲁工匠”

2018-08-09 16: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8月9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为新旧动能转换、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这个意见明确,落实“齐鲁工匠”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探索实行“齐鲁工匠”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企业为“齐鲁工匠”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其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加强“齐鲁工匠”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优秀“齐鲁工匠”赴制造业强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研修学习、技术交流、技能竞赛,增进中外产业工人之间互学互鉴。 

  据山东省总工会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坚持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培育了一批领跑时代的技术工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工匠精神”弘扬力度不够大、“工匠”队伍建设不够强等问题。“齐鲁工匠”选树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职职工,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选树命名50名“齐鲁工匠”,支持他们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从中再选树命名10名“齐鲁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山东省总工会向每位“齐鲁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5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向每位“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3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这个意见还提出,通过推动“师带徒”制度化、建设学习型班组、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五小”活动、搭建职工创新展示平台、加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等形式,健全“齐鲁工匠”培育机制。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注重育人为本,让劳动模范、齐鲁工匠成为学生的新导师。进一步优化企业制度环境,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工匠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重点培养使用工匠。

编辑: 杜静

山东推动“师带徒”制度化 各种优厚待遇培育“齐鲁工匠”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为新旧动能转换、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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