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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刚需优先选房新规 开发商收取资料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2018-06-28 17: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武汉6月28日消息(记者张晶)记者今日从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武汉市已正式通过“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操作规程”。此次印发的“操作规程”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申购者需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根据正式印发的《操作规程》,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亮点二:开发商收资料时间不能少于48小时 

  针对刚需优先选房实际运行情况,此次正式印发的《操作规程》,还专门涉及到登记规模、登记时间等方面内容。 

  根据要求,今后,开发商在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其中,开发商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则不能少于48小时。这也就意味着,此前个别开发商为营造紧张气氛,突袭收资料、排队登记“抢房”的情况将受到制约。 

  此外,刚需优先选房程序将与武汉市正在推行的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紧密衔接。对于购房意向多于销售房源的,将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亮点三:首次开盘房源及顺序均须公证摇号 

  《操作规程》还明确提出,开发商在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优先选购房源和优先选房顺序必须经公证摇号确定。 

  据了解,下一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市公证协会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公证摇号规则指引,进一步明确有关摇号销售监督公证措施,确保摇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在公开销售后,开发商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也就是将购房者与选定房源进行及时“锁定”,锁定信息还将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 

  亮点四:开发商及购房者违规都将受处罚 

  据介绍,《操作规程》正式印发后,武汉市房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其信用扣分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销售网签等管控措施。 

  与此同时,购房人违规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果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将取消其优先选房资格,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编辑: 刘拓拓

武汉发布刚需优先选房新规 开发商收取资料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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