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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 开创全国新模式

2018-06-12 13: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6月12日消息(记者李强 通讯员刘佩秋)11日上午,深圳福田区检察院联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主办的“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座谈会”深圳举行。

  记者了解,座谈会上深圳福田区检察院展示了“一个核心、两个平台”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并与来宾们共同探讨了如何继续推进精准帮教。

  2013年8年以来,福田区检察院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且不再犯罪为目标,探索创设了“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并于2016年10月引入先进的心理学方法,探索推行精准帮教模式,力促不起诉转处分流率大幅提升,实现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和系统帮教达到百分百全覆盖。2017年,福田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体不起诉转处分流率为59.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多。“截至2018年5月,我们共系统帮教159人,帮助107人返工返学”,福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宏城自豪地介绍道。该项目也曾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深圳市法治惠民工程”等荣誉。

  总结多年来的探索与经验,福田区检察院逐步形成了“一个核心、两个平台”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福田模式”。

  “一个核心”即以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教为核心,组建司法人员(检察官、民警和法官)、社工、帮教专家三方一体的帮教团队,通过“前期诊断—分级矫治—巩固深化”的诊疗模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不再犯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与其法律处遇相关联。“两个平台”即智能化信息平台和社会化资助平台。智能化信息平台“智慧未检帮教云服务”系福田检察院在全省率先研发运行的智能系统,运用大数据管理等技术手段,实现未检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和智能化操作,可轻松通过电脑和手机微信功能实时指引帮教工作的开展,促使多方开展联合帮教。同时,福田检察院联合团区委、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区法院、福田区司法局作为发起人,在国际NGO组织“救助儿童会”专业指导下,成立大爱福田“扬帆梦想”专项基金,由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进行专门管理,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优秀司法社工的表彰等提供社会化资助平台。

  展望未来,福田检察院计划持续深入推进精准帮教“福田模式”,力争到2020年底,不起诉分流转处率达到75%-80%。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代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向福田检察院颁发了“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牌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何挺介绍,双方拟在今后三年对福田未检以及福田有关少年司法的整体工作开展课题研究,为全国各地少年司法实践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王霞主任表示,这块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的牌匾是广东省的第一块,这对福田未检、深圳未检乃至于广东未检都是极大的鼓舞,相信福田区检察院搭建的两个新平台能使未检工作如虎添翼、更快发展。

  与会嘉宾肯定了“福田模式”的探索与成效,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

  宋英辉教授称未检工作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也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工作。“福田模式”做到了实效化、精准化,符合最高检倡导的未成年人“精准保护”理念,其探索经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李玫瑾提出,在帮教中应更注重让孩子们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权威性,加强诊断和能力评估两个环节,注意监测分流不起诉后的重犯率。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认为,福田模式“精准帮教”这个核心代表了我们的专业和追求,建议从建立关系、收集资料等六个方面开展精准帮教,并呼吁重视未成年被害人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雪梅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处长张寒玉均认为“福田模式”和1984年长宁法院成立少年审判事件标志着中国少年司法的诞生具有同等的里程碑意义,“福田模式”转变了中国少年司法的发展方向。

  与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项目官员苏文颖等专家学者也从专业角度,为如何落实精准帮教提出了真知灼见。

  6月11日下午,福田检察院联合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举行了“两个平台”的发布会及座谈会。

编辑: 杜静

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 开创全国新模式

11日上午,深圳福田区检察院联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主办的“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座谈会”深圳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