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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综合治理

2018-05-22 17:3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银川5月22日消息(记者廉军)记者今天从宁夏教育厅获悉,教育厅联合综治办、公检法等11个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据介绍,宁夏将针对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系统施策、综合治理。

  将通过加强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严格学校日常管理防控、加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措施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尊重生命安全、强化规则意识。学校驻地公安机关委派1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驻学校办公,普及宣传防学生欺凌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参与学校日常管理防控和学生欺凌事件调查处理。学校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各级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强化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整治,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

  将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强化教育惩戒作用、依法落实和追究家长监护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确需复查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学生欺凌涉法涉诉的引导其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确保防学生欺凌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刘拓拓

宁夏启动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综合治理

记者今天从宁夏教育厅获悉,教育厅联合综治办、公检法等11个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