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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4-25 10:4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4月25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物价局近日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四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

  一是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全市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11分,临时性降低重庆电网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11分;

  二是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自2018年4月1日起用户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三是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要求电网企业按规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暂免征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和免收系统备用费;

  四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到户,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按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用。

编辑: 郑睿

重庆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近日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四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