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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项标准

2018-03-21 10: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321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质监局近日批准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项标准。

  据了解,三项标准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起草,坚持立足实际、服务长远,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纵向贯穿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全过程,横向覆盖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场所设施、人员管理、信息化等全方位的地方标准体系。

  《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主要规范了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重点对调解组织机构设置和命名、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配置、协商调解流程作了创新和规范,有利于进一步统一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挖掘调解组织柔性化解争议潜能,提升调解社会公信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主要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要求、仲裁受理范围与管辖、送达、普通办案程序与要求、简易办案程序与要求、集体争议处理要求、仲裁监督等进行规范,重点对仲裁公告送达、一次性告知、调解建议、委托调解、简易仲裁程序、集体争议快速处理程序以及文明服务用语等作了重新梳理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仲裁高效快捷制度优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主要对仲裁院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设置、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人员、信息化、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等设立规范标准,重点对仲裁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管理、仲裁信息化等作了创新和规范,明确了仲裁场所的面积、设施设备配置和布局、仲裁员配备标准及与案件数量的配比关系、办案辅助人员的来源、配备标准及与案件数量的配比关系、信息化发展要求等,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加强办案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编辑: 刘拓拓

山东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项标准

山东省质监局近日批准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