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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将在人博会上发布

2018-03-20 23: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3月20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齐凤麟)3月20日,记者从贵州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将在人博会上进行发布,旨在号召动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贡献聪明才智。

  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引导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主要是有三种形式。一是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二是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三是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

  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及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到贫困地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可保持原岗位工资福利、医疗待遇不变,所取得的合法收益不占原单位工资总额。二是助力脱贫攻坚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三是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年度考核由原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依照所服务工作的贫困地区部门(单位)及当地政府出具的意见来开展考核工作,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另外,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年度考核均是“合格”等次以上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小等级时,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聘用,不占岗位职数;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评审职称或聘用岗位大等级,不占单位结构比例。

  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在贫困地区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各地也要将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及其原单位纳入推先评优范围,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及其原单位可根据各自在脱贫攻坚中的实际贡献,参与全省脱贫攻坚表彰活动。

  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在贫困地区工作累计时间,可作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机构等人员评审职称、竞聘岗位等所需基层服务年限时间。

编辑: 巩盼东

《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将在人博会上发布

3月20日,记者从贵州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将在人博会上进行发布,旨在号召动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贡献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