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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批128家单位被授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称号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018-03-13 22: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3月13日消息(记者贾立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天津市今天举行了首批“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授牌大会,来自家电、百货、保险等行业的128家单位被授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称号。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去年12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认定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参与、非有偿服务、社会监督及非终身制原则。经过三个多月的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各区消费者协会初审、市消协专家组复核审查、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环节,最终确定128家天津市首批“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

  “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设置了严格准入条件。比如,对社会公开诚信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经营者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等自律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创建单位开通与消协的维权和解通道,消费纠纷和解不成时,接受消协的调解意见,并执行调解协议。

  今后,天津市消协将采取社会评价、消费体察暗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创建单位开展复核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存在漠视消费者权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七种情形的创建单位,市消协将进行摘牌并向社会公告。

  天津市场监管委主任林立军表示,各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对放心消费单位的监督,敢于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亮剑”,一旦发现获得称号的企业存在侵权行为,该点评就点评,该批露就批露,该摘牌就摘牌。同时,天津市消协要持续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向深入,在全市营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良好氛围。

编辑: 吴海波

天津首批128家单位被授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称号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天津市今天举行了首批“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授牌大会,来自家电、百货、保险等行业的128家单位被授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