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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01-10 13: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110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1日起施行。条例共751条,坚持鼓励和规范并举,来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文明健身。

  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之间的差距,是当前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主要矛盾。为此,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条例还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学校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

  据山东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后,体育主管部门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条例评估制度来推进条例的落实。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针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面临的难题,选择适当时机开展执法调研和督察工作,及时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促进条例的实施。

编辑: 郑睿

《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1条,坚持鼓励和规范并举,来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文明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