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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携35条人才新政赴西安招揽英才

2018-01-10 10:2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1月10日消息(记者刘涛)1月9日,山西省运城市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运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志峰同志出席并主持发布会,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运城市委人才新政35条》进行新闻发布并解答现场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运城市委近期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运城市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引才办法》)两个人才工作重要文件。《运城市委人才新政35条》是《实施意见》和《引才办法》两个文件改革创新举措的集中体现,是运城全市性、综合性的人才政策,是新形势下运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引进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近年来,运城市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列为全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十大改革任务之一。特别是运城市委提出以“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为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实施“一区五带”发展布局,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新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运城市委贯彻山西省委意见精神,紧盯运城发展实际,坚持战略思维、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着手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开放包容、高效运行的人才管理体系,加快人文资源向人才优势和发展新动能转化,持续提升人才创新创造创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和贡献率,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运城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和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助推运城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运城市委人才新政35条》注重解决以往人才政策“多而散”、碎片化问题,既一以贯之地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又改革突破了人才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体制障碍,主要有6方面创新举措:

  在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方面,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办法,播音主持、翻译、表演及体育等特殊岗位可采取先专业测试(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招聘;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奖励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构建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在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扎实推进“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建设优势学科;重点实施三大人才引育工程,即培育引进百名创新创业人才、千名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万名农村实用人才;打造干事创业平台,给予新建的各类研发机构1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扶持;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对创新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和5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建立合理容错机制,免除单位领导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和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产生的决策责任等,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人才培养机制。

  在创新人才引进保障机制方面,大力引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学历潜力人才和紧缺急需实用人才;探索项目聚才、社团荐才、中介猎才、以才(团队)引才等多元引才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用人主体、市场运作、人才流动的引才新机制;面向“双一流”高校选聘引进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县乡两级担任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山西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生享受同等政策;建立引才引智联络机构,聘请引才引智大使,探索建立海内外引才平台;对到运城市创(领)办企业的人才给予100-50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最高500万元贷款担保以及其他扶持奖励,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

  在改革人才评价体制方面,改革职称任职年限规定,第一学历为中专、大专、本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工作年限分别满15年、10年、8年,在聘任初级职称的第二年即可申报中级职称,凭实绩和能力评价人才。

  在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方面,畅通政企、事企流动通道,鼓励科研人才离岗创业;放宽向基层流动限制条件,构建人才自主选择、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新机制。

  在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方面,改革薪酬制度;提供住房保障;解决配偶就业;奖励优秀人才和引才单位;注重政治激励等,建立利益机制导向、薪酬分配导向和表彰奖励导向,让人才实现名利双收。

编辑: 郑睿

山西运城携35条人才新政赴西安招揽英才

1月9日,山西省运城市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运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志峰同志出席并主持发布会,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运城市委人才新政35条》进行新闻发布并解答现场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