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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1-09 10: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月9日消息(记者孟海)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推进贵州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包括,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和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科研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到2020年,全系统购销总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消费品零售额超过3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亿元,社会贡献总额20亿元,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社1000个,建设10000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1000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物流园)+创客中心、100个市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0亿元。探索构建全省普惠制的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全省70%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额达30亿元。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农业发展规划同城镇建设规划衔接融合,围绕贵州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商贸物流聚集区、乡村休闲生态旅游优势区,依托小城镇“十百千”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山地特色小城镇。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高合同履约率,形成长期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贵阳市落户条件,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努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调动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300万人以上。

编辑: 郑睿

贵州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推进贵州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定了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