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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处理“僵尸企业” 我国破产处理情况排名上升29位

2017-12-25 23: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12月25日消息(记者杨振)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切实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来谋划和开展,通过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抓住机遇建立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机制,在破产审判工作各个重要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良好开局。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对全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测评,我国破产处理情况位列第53位,比2013年的第82位上升了29位。

  2017年12月25-26日,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深圳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从切实加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建设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未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

  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 推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工作

  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破产立案制度,从诉讼流程上清理破产程序启动的障碍。2016年5月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2016年7月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理顺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为破产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2016年,全国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同比增长20.6%。今年截止到12月21日,人民法院共受理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计8984件。另一方面,全力推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今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颁布,全国法院以此为契机,积极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通过一年努力,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有的地方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广东省今年下半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通过破产审判消化掉43000多件执行案件,其中深圳市消化掉10000多件,成绩十分喜人。

  积极运用破产重整促进企业再生,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人民法院对符合再生条件的债务人企业,采取多种手段努力推动企业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提升质效、促进良性发展,推动整体产业优化升级。然而,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不具救治价值或救治无望的应果断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防止债务风险累积引发更多风险和更大危机。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法院、政府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做好破产审判所涉相关工作的统一协调,如统筹解决税收减免、征信恢复、职工安置、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问题。一些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建立了案件风险预警、部门联动、资金保障等协调机制,通过审判活动既化解了企业经营矛盾和债务风险,又促进了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的建立。

  建立破产信息化机制 保障平台规范运行

  自2016年8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破产审判工作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由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互联网、企业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三部分组成。为保障平台规范运行,最高人民法院还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自上线运行以来,该网实现了破产案件一站式的网上业务协同服务,通过对债务人信息的公开,吸引更多投资人,促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破产财产处置质效,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建立“当事人自治为主、管理人充分履职、法院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处置通道。今年6月,浙江杭州富阳法院审理的破产清算案件中,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等破产财产,成交总价达6500余万元,超出起拍价1000余万元,溢价率达18.97%,实现了破产财产的高效处置。

编辑: 黄永旭

着力处理“僵尸企业” 我国破产处理情况排名上升29位

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对全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测评,我国破产处理情况位列第53位,比2013年的第82位上升了2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