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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延至2018年 利好企业创新

2017-10-10 11: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宁波10月10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王明贤 孔宇 海波)9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

  今年9月,宁波检验检疫局再放便利化大招,正式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首批八项贸易便利化创新措施,其中包括扩展跨境电商业务范围,允许电商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所具备的条件从事各类产品业务,取消入境电商经营高风险产品的资质认定,加强以风险监测和信用管理为主的后续监管。扩展电商商品种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行宠物饲料以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从资质和商品范围双向发力,进一步提升宁波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量。

  在此之前,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上海、郑州、广州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试点城市在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大批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以宁波为例,宁波跨境电商进口业务试点自2013年11月启动实单运作以来,业务量突飞猛进,截至2017年8月底,宁波跨境电商进口交易额成功突破125亿元大关,居全国试点城市前列。为深入推动宁波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宁波检验检疫局加大企业调研力度,积极指导电商企业扩大升级仓储物流,实施“公共仓+自营仓”仓库监管模式,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服务举措,实行 “一个监管理念、四个监管环节、三项监管目标、六项监管制度”的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施“入区检疫、区内监管、出区核查、后续监督”四个监管环节,实现了前置许可便利,也成功地将检验检疫部门以商品检验为重心向监管电商企业转变,同时依托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实现监管全程信息化,既使商品有可追溯性,又有效的提升跨境电商运作效率。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跨境电商

中国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延至2018年 利好企业创新

9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