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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三年内“翻新”棚改小区

2017-07-25 10: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7月2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记者从抚顺市住建委获悉,该市将按照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力争3年内使全市棚改及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状况得到改善,近期解决居民“住得稳、住得安”的问题,远期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居民“住得起、住得好”的问题。 

  2005年起,抚顺市多方筹措资金50.52亿元,率先在全国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历时五年完成了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共拆迁改造棚户区318万平方米,建设安置面积463.5万平方米,2010年之后,抚顺市又结合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城市零散棚户区及工矿、林业、垦区各类棚户区实施改造,投资57亿元,拆迁213万平方米,建设安置用房362万平方米。至今,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已使15万户、40多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抚顺市棚户区房屋使用年限大部分已超过10年,房屋和设施均有不同程度破损,集中进入了大修期和维修高峰。2015年,抚顺市启动了棚改新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重点针对棚改安置房屋屋檐脱落、女儿墙倾斜、屋面及墙体漏水透风、上下水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了维修施工。 

  为了让棚改小区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抚顺市成立加强棚改小区物业管理协调小组,由抚顺市住建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以提升棚改和老旧居民小区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齐抓共管、属地管理、业主自治、社区为主、务求实效”的原则,力争利用3年时间,实现棚改和老旧小区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的安居目标。 

编辑: 张乔
关键词: 翻新;棚改

辽宁抚顺三年内“翻新”棚改小区

记者从抚顺市住建委获悉,该市将按照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力争3年内使全市棚改及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状况得到改善,近期解决居民“住得稳、住得安”的问题,远期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居民“住得起、住得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