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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2017-04-18 14: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4月18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陈宗涛)陕西省政府日前印发《陕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对加快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帮助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做出部署。

  《纲要》提出,到2020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大于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持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0%和9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5%。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普遍享有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康复、托养、辅助器具适配等公共服务,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融合发展持续推进。

  《纲要》指出,在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和农村残疾人可按原政策分别给予6个月和12月的最低生活保障。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实施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提高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级各类托养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年度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

  《纲要》指出,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精准脱贫方面,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帮扶贫困残疾人就近就便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稳定增加家庭收入。各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扶持资金直接入户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用于发展生产。每年对1万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数不低于总数25%的标准,帮助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签订扶贫协议的企业、联合社(专业社)要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安置比例不低于应安置贫困户总数的20%。对部分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贫困残疾大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上学给予一次性资助。

  《纲要》指出,在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方面,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性强、市场发展前景好的残疾人文化服务阵地,吸纳残疾人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提高残疾人的文化活动参与率和覆盖率。每年支持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盲人按摩示范店、工艺美术基地、培训基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每年扶持一批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支持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年对1万名的城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专业机构,加大就业辅导员培训力度,帮助更多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

  《纲要》指出,在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和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完成9万人次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示范项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为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推进信息无障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纲要》指出,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建设,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体系,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提升12110短信报警平台的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纲要》指出,在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方面,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引导其开展助残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专业性服务组织。出台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制定和完善基本服务标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

  《纲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财政要加大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基金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各级残联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程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残疾人;小康;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