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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办法 激励全省上下主动转型

2017-03-21 14: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太原3月2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记者从21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于近日印发了《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通过严考核,发挥考核指标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引导和激励干部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主动转型、创新转型、全面转型、深度转型。

  山西省统计局局长翟振新表示,山西坚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结合起来,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从搭平台、壮实体、增动力,到强支撑、创环境、严考核。“以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核心内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就是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同心协力,早日把转型综改、创新驱动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据了解,《暂行办法》聚焦山西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办法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考核评价坚持的原则、考核评价的范围和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的主要方法、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

  考核评价如何进行?翟振新回答道,《暂行办法》将山西区域经济按照省域、市域和县域三个层面进行考核评价。省域即全省,从省级层面自加压力,通过进度监测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同时,将每项指标的责任落实到省直各牵头部门;市域包括11个市所辖区域,主要从市级层面落实地方责任;县域包括119个县(市、区),其中96个县(市)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进行分类,全省县域共分四类,实施分类考核。Ⅰ类为重点开发县域,共17个;Ⅱ类为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域,共34个;Ⅲ类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共45个;Ⅳ类为23个市辖区。

  为体现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根据考核评价区域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其中,省域和11个市域采用同一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由29项指标构成。重点开发县域由26项指标构成,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域由26项指标构成,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由28项指标构成,市辖区由25项指标构成。

  特别说明的是,为了突出山西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山西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为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增长质量四个方面。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胡瑞文表示,产业转型重点从开发区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选取指标。创新驱动重点从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等方面选取指标。资源环境重点从环境质量、能源消耗等方面选取指标。增长质量重点从能够反映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成效方面选取指标,如选取能够反映有质量效益的增长、真金白银的增长等方面的指标。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山西省政府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专项考核,每年公布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过程和结果应用与山西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山西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对接挂钩。

编辑: 曹宇
关键词: 区域经济;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