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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采取七项措施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

2017-02-03 17:3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宁2月3日消息(记者凌晨)青海省人社厅制定的一项旨在拓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的计划正在顺利实施中。

  这项计划以七项主要工作为核心:一是确保转移就业与扶贫政策精准对接。针对贫困人口多,需要转移就业工作量大、技能培训意愿多的海东市,制定了《2016年青海省转移就业脱贫行动方案》和《青海省技能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颁布实施。二是提升扶贫人员就业再技能培训,做到培训对象精准、培训项目精准、培训时机精准、培训方式精准,对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兼顾个人意愿,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地域分布,就近就地开展培训,学员不足的可因地制宜小班培训;支持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培训机构参与牧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据统计,2016年,青海省贫困家庭劳动力共有3.73万人次参加了技能培训。三是省人社厅于2016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拉面升级扩面、培育青海拉面优质品牌、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12项政策措施,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持续带动农牧民增收,推动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目前,青海省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已在全国开办拉面店2.9万家,带动就业18.2万人次。四是已培育持证劳务经纪人3000名,邀请发达地区劳务经纪人到贫困地区进行传帮带,提升贫困地区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确保实现了每个贫困村有1至2名劳务经纪人。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了劳务经纪人台账,对劳务经纪人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及时兑现奖励。贫困劳动力家庭实现转移就业5.4万人次。五是开发公益性岗位,“面向贫困户、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在全省365个乡镇和800个确定退出的贫困村,共计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新开发的扶贫公益性岗位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管理,现已全部录入“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就业扶贫岗位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比例的7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六是做实季节性、临时性劳务转移就业工作。扎实做好 “金秋采棉”、“枸杞采摘”两项活动劳务对接和服务工作,鼓励劳务经纪人带领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引导就业扶贫对象积极参与“金秋采棉”、“枸杞采摘”等季节性劳务输出活动。据统计,2016年参加“海西采摘枸杞”和“金秋采棉”专项活动的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达到12.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7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5亿元。“海西枸杞采摘”使用采摘工8.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0.9万人,增幅11.8%,实现劳务收入6.12亿元,人均劳务收入7200元。“金秋采棉”向新疆、甘肃组织输出季节性拾棉工3.6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66亿元,人均劳务收入4600元。七是树立劳务品牌,吸纳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就业人员比较集中、有专业技能要求、增加农牧民收入效果明显、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劳务品牌。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充分发挥“热贡艺术”、“土乡农家乐”、“古驿平安绣”等省级劳务品牌吸纳和引导无法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贫困家庭增加收入,实现脱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 孙丁玲
关键词: 青海省;人社厅;合作社+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