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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取消“教育特权” 强力推进教育公平

2017-01-22 23: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杭州1月22日消息(记者 陈瑜艳)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7年度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浙江努力回应并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维护教育公平作为工作导向,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公平的教育。

  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何杏仁介绍,目前,浙江已全面取消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加分项目,清理规范高考体育加分项目、停止省内高校一切形式的“点招”、规范高校转学行为等措施,在取消了一系列“教育特权”的同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后20%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教育帮扶政策和措施,并在全国率先实行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地参加高考升学政策。

  为推进教育公平,浙江从2011年底开始就采取严厉措施治理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宣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零择校”。在全省中小学,取消了任何形式的与“小升初”招生相挂钩的学科知识笔试和面试,并推动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从2010年开始,又实施“6个严格”、“6项制度”,狠抓中小学“减负”,2014年开始取消小学3年级及以下年级各种形式的跨校统测,实行“教材瘦身”,调整降低小学低年级语文和数学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零起点”教学,培育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浙江还持续把政策资源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针对困难地区,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工程、农村学校教师破旧宿舍改造工程、书香校园工程、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程等“扶弱”工程,完善了该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开始还遴选11个基础教育相对薄弱的重点县,进行加强指导和督促,抬高基础教育的“底部”。

  针对薄弱环节,连续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职教育现代化七项工程”,在着眼提升质量、构筑“高地”的同时,组织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开展中高职现代学徒制、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等试点。

  浙江还在相继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骨干培训基础上, 在2010年底在全国率先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长效机制,2016年开始实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2010年开始探索推广县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2016年又探索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试点和教师定期注册试点。针对农村教师队伍相对薄弱现状,先后建立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设立“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出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制度,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增加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吸引力,也提升了农村教育的质量。同时,通过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在台湾建立浙江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措施,提高高校中青年教师的国际化培训经历。

  何杏仁告诉记者,2015年,浙江所有县(市、区)都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目前,浙江各类教育普及化水平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少指标已高于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近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已经基本达到省教育现代化县标准。

  在今天举行的2017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浙江还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扩容、资助重点县(市、区)中小学校引进外籍教师、为全省中小学配备移动学习终端、启动新一轮“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等9个方面的实事工程。

  而之前,针对硬件设施,浙江省教育厅则已连续9年设计并实施一系列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具体到包括建设教师租赁房、配置学生直饮水、为偏远山区学校安装热水淋浴房、为高校配备图书馆空调、为农村学校装备可调式桌椅等大事小事,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一体化发展。

编辑: 吴海波
关键词: 浙江;教育特权;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