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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侦破50亿元轻循环油走私大案

2017-01-11 21: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1月11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李慧)据广州海关通报,经过长达一年的经营侦办,广州海关成功破获一宗通过伪报原产地方式走私轻循环油大案。截至目前,已查证涉案团伙涉嫌走私进境轻循环油107万吨,案值达50.8亿元。

  抽丝剥茧 航行轨迹现“原产地”疑云

  2015年底,海关缉私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国际贸易集团旗下东南亚某国子公司的高管殷某等人,与国内货主勾结大量走私进口轻循环油。

  “轻循环油”是原油生产的中间循环物料,主要用于大型机械、矿山、船舶等燃料用油,经过加氢脱硫等可加工成柴油。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 优惠贸易协定,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轻循环油进口中国时享受“零关税”的优惠税率。

  海关缉私办案人员通过调取数据发现,承运这家公司轻循环油的船只的航行轨迹迂回曲折,都是在韩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地加载货物后,再绕经菲律宾苏比克湾停留,最后开往中国广州南沙或国内其它口岸报关进口,向海关申报的货物原产地为菲律宾,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优惠税率。但实际上,菲律宾并无大型成规模的成品油生产及加工产业,且这些船只都没有在苏比克湾码头的停靠记录,停留时长也不符合大批量加载油品的用时规律,那么这些船只绕经菲律宾到底是为了加载“原产”于菲律宾的轻循环油,还是仅仅为了虚构轻循环油“原产”于菲律宾的假象?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办案人员判断,涉案公司刻意安排油船绕道东盟国家菲律宾,具有伪报原产地走私轻循环油的重大嫌疑。

  静待时机 人赃并获揭秘走私行径

  海关缉私办案人员经过长达半年的线索摸查,掌握了涉案公司及其高管殷某为首的跨国走私轻循环油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这家公司每个月进口2至3个航次的轻循环油,每个航次4万吨左右,公司高管殷某长期居住在东南亚某国,但每隔一段时间会进入中国境内。

  2016年5月初,一条长期为涉案公司运输轻循环油的油船在马来西亚加油后,取道菲律宾苏比克湾再开往中国,5月12日左右停靠在广州南沙港。5月14日,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殷某于北京首都机场入境。人赃并获的时机已到!

  5月15日凌晨,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统筹协调下,广州海关指挥出动警力90余人,兵分13路,奔赴北京、上海、广西南宁、北海、广东深圳、珠江口桂山锚地等地,海陆联动,一举抓获以殷某为首的9名涉案人员,查扣涉案电脑、手机10余部以及涉案账本、记录本等书证数万页。查扣运输成品油的万吨级油轮1艘,并在随后的行动中陆续查扣涉嫌走私的轻循环油等成品油16万余吨。

  据涉案油轮的船员交代,此次被查扣的船只在租家(涉案公司)的指挥下,先后前往马来西亚、韩国等地混合加载了柴油、轻循环油近4万吨后,开到菲律宾苏比克湾,从一条小油船上加载了50吨柴油,并根据租家指示在苏比克湾串换了整船货物的提单、载货清单,然后开到广州南沙卸货报关,向海关申报货物的原产地为菲律宾。这些供述有力印证了办案人员前期调查掌握的案件情况。

  瞒天过海 能源“巨鳄”幕后操纵走私大案

  根据海关资料显示,涉案公司年均向国内进口销售轻循环油逾百万吨,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国际能源贸易“巨鳄”。

  经查证,自2014年11月至案发,涉案公司通过高管殷某联系中国境内客户,并租赁油船运输轻循环油,由涉案公司发送航次指令、安排油船航行路线及加油作业。涉案公司指挥油船前往韩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加载柴油、轻循环油等成品油后,再开往菲律宾苏比克湾加载少量船用柴油,并指使运输公司签署全部成品油在菲律宾装载的虚假提单、载货清单等单证。之后,涉案公司再办理上述货物原产于菲律宾的原产地证书交给国内客户。国内客户拿着这些“准备妥当”的单证在广州南沙等地向海关申报轻循环油进口,申报原产地为菲律宾,适用“中国-东盟”协定“零关税”优惠。

  通过伪报原产地的方式,涉案走私团伙将非东盟国家货物伪装成东盟国家的货物,以适用“中国-东盟”协定优惠税率,达到偷逃税款、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经查证,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涉案公司共涉嫌走私轻循环油107万吨,案值50.8亿元。

  广州海关成功侦破该案后,直接打击震慑了走私犯罪团伙,挽回了国家巨额税收损失。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打击走私有效地维护了轻循环油的正常进口贸易,也维护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正常贸易关系。据统计,2016年5月案发后至8月期间,全国轻循环油进口总量与案发前基本持平,但享受中国-东盟优惠协定税率进口量从14万吨/月大幅减少为9万吨/月,占比减少20个百分点,正常征税项下的进口量则大幅提升。

编辑: 孙永政
关键词: 广州海关;循环油;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