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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将对外公开

2015-04-15 15:35: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4月1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昨天(14日)对外公布,根据这个规定,山东省省管企业的职工薪酬预算、职务消费预算、高管年度薪酬情况等重大信息必须对外公开。

  山东确定的省管企业重大信息是指企业财务预算,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信息,“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其他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其中,必须公开的财务预算信息包括:职工薪酬预算、职务消费预算以及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预算、重大投资预算、安全生产预算等管理和发展指标;在年度报告中必须公开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净利润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和年度薪酬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职情况等;必须公开的“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包括:有关重大决策、有关重大人事任免、有关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必须公开的履职待遇及有关业务支出情况包括: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维修情况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企业领导人员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企业有关业务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企业有关业务人员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山东省规定,省管企业重大事项可以通过省国资委网站、本企业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其中,企业年度公开信息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

  除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或科研的需要,依法向省管企业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省管企业对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申请人公开;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编辑:赵亚芸

关键词:山东;省管企业;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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