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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4月1日起施行

2015-03-04 10:18:00  来源:央广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3月4日消息(记者桂园)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首先用于接收退役士兵。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光杰说:“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提供不少于招收聘用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办法》还规定,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编辑:姚佳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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