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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申: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2015-02-13 19:0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记者李单 通讯员王新) 近年来,孔明灯用于民间许愿活动的习俗从南方水乡和沿海地区传入北京, 并随着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在以青年群体为代表的广大市民中流传,作为寄托美好愿望的方式,在元宵节、情人节等节日期间放飞。放飞孔明灯存在着极大的火险隐患,历年的元宵节、情人节期间都是北京市公安局接报因燃放孔明灯问题引发火险警情的高发时段。

  为了维护北京地区的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北京地区多风、干燥,放飞孔明灯存在着极大的火险隐患。据北京市公安局勤务指挥部统计,2014年春节期间我局共接报反映燃放孔明灯问题的警情18起,其中引起枯叶、树枝等着火警情4起。2015年春节临近,元宵节、情人节在即,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自制、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对于发现的违反《通告》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可通过北京市质量监督管理局:12365;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96310;北京市公安局:1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84236685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编辑:高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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