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地方新闻

海南一男子代理赌博网站获利 被判缓刑

2014-08-25 17:4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海口8月25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胡娜 麦兆堂)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涉及金额巨大,近日,昌江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和同案人王某、陈某某等9人先后通过互联网,使用一个老板为其提供的赌博网站为该老板工作,帮助老板以接受下线代理人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时,其本人还利用子账号注册自己的账号,发展下线代理人王某、吴某莲等人。通过向下级代理提供账号和密码,由下级代理登陆该账号接受投注,并返利0.5%投注额的方式,使下级代理每月各获得1500元人民币的报酬。同案人李某霞则持以上银行卡,伙同同案人邓某强负责到银行取款,并以每月1500元不等的工资形式获得报酬。王某某及其同案人所使用的九个银行账号,自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有频繁的资金流转情况。

  昌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同时注册账号发展下线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王某某涉案赌资数额达30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结合王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昌江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李岸作者: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头条推荐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