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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链接农村“三驾马车”凝心聚力保发展

2018-02-28 17: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昌3月1日消息(记者凌晨 韩民权)在农村全面实施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三驾马车”只有合力才能走向正道,从而保障“三农”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四川省西昌市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对11个履职不到位的村(居)监委会进行追责,为农村管理层敲响警钟的同时,在创新村(居)务监督制度这一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中共西昌市委书记李俊深入基层,对这一领域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实践,撰写了题为《创新村(居)务监督制度,建好一支田间地头的“监督哨”》的文章。

  以下为全文:

  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居)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完善和补充,能够把村(居)民意志和党的意图有机结合,形成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政治生态链。2014年以来,西昌市在全州率先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一路探索,一路提升,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和谐稳定。

  坚持先行先试 高起点高标准谋划

  一、谋划在前,抓早动快。2014年5月,西昌市率先在全州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15-2016年上半年,西昌市开展“三清五建一覆盖”行动,对村(社区)财务、事务、法纪方面开展全面清理,共发现基层财务管理问题1691项、事务管理问题1034项、村组(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8件。清理出来的这些问题,暴露出了基层监督的缺失,促使市委政府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决心。2016年10月,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总结,市委决定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在城市社区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2017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落实经费,保障有力。为进一步激发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村(居)监委会正常运转,西昌市将村(居)务监委会办公经费及工作报酬纳入年度预算,每年投入412.46万元。每个村(居)监委会配套5000元工作经费;经费由乡镇(街道)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下拔的办公经费采用报账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落实800-1200元/月基本报酬(农村800,集镇社区100,城市社区1200)。在凉山州,仅我们西昌市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工作报酬。

  三、着力规范,彰显权威。作为基层的一支新生的重要监督力量,必须要树立和增加权威;而权威很大程度来自我们的规范化建设。我们在全市制定了6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①根据村(社区)规模,按照3-5人标准配备监委成员;②落实办公场所,监委和村(居)“两委”同处办公;③统一规范制作牌子,和“两委”同处吊挂;④统一制作印章,规格同村(居)委一致;⑤统一制度上墙,让履职更加规范;⑥统一印制《履职记录本》,促进开展工作痕迹化。全市所有监委均实现了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的“六有”标准化建设,为村(居)监委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前提保障,已然成为了村(社区)的“第三委”。

  坚持优中选优 选好配强监督力量

  一、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机构设置、推选程序进行了规范。整个推选程序包括提名、审核、考察、推选、备案等5个环节。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提前筛选摸清情况,坚持把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人选进班子。多级筛选,层层把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对各村(居)提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征求综治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计生、司法部门的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后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对上报候选人名单按相关程序进行廉政审查。经过两道审核后,各乡镇、街道再按程序进行推选。建立准入“负面清单”。对受过刑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等不适宜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情形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把“入口关”。

  二、精心组织,规范推选。参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以差额选举的办法推选。推选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全程监督,推选结果报市纪委、市民政局备案。今年3月31日,全市231个村、40个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900名监委成员推选工作全部完成。

  三、优化结构,配强队伍。在村监委主任和委员的推选中,我们既坚持“人品优、口碑好、敢担当”的原则,又注重履职能力和精力,既要想干事,更要能干事、干成事。要求监委主任年龄原则上应在58周岁以下(含5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推选出来的271名监委主任中,党员占78.23%,初中以上学历占98.15%(大专以上就有51人);573名监委会委员中,党员占33.51%,初中以上学历占93.2%(大专以上64人),50岁以下409人,占71.4%。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今年7月,市纪委牵头,组织、民政、财政、农牧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同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通过“三干会”、专题会、农民夜校等载体,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的村(居)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同时,引导“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充分认识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积极履职  释放监督强大力量

  一、监督内容广泛。村(居)监委会主任列席村(社区)两委会,参与村(居)务重大决策的监督;财务收支基本按季公开,对支出发票进行审核,且多数是在报销前审核;有村(社区)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村(居)监会基本上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能;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进行监督;积极配合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向群众解释疑惑,正面引导村(居)民积极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监督力度强劲。换届以来,全市271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列席重大决策会议754次,开展村政务、财务监督542次,收集社情民意1355条、解决民生困难406个、调处矛盾纠纷733件,发现问题80余个,叫停“违规”“不合规”行为21例。如:荞地乡九道村监委制定村规民约,向高价彩礼说不,从几十万的高价彩礼,降为最高限8万;安哈镇长板桥村红白喜事从杀几十头牛,控制到杀几头牛;海南乡村监委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所有村组“三资”情况进行清理审计;西郊乡各村监委配合村“两委”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68人进行核减;小庙乡袁家山村监委会拆除集体土地(耕地)上1100平方米违规搭建的彩钢房屋,进行复耕。

  三、制度管人治权。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规范统一制发《履职记录本》,制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清单》,列出监督重点8项、监督要点39项,监督方式17种。制定出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建议制度》等配套制度21项,切实规范村(居)监委履职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考核导向鲜明。全市4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年度考核办法,报市纪委监察局、市民政局备案。村(居)务监监督委员会每月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上报履职情况,乡镇(街道)汇总情况后,每月上报市纪委、市民政局备案,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在监委干部工作补贴中,按照农村、集镇社区、城市社区三类每月提取300、350、400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返还,考核不合格便收回财政。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村(居)监委会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履职不力的点名通报曝光。2017年,11个村(居)监委会因履职情况不佳被市纪委公开通报批评。

编辑: 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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