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贵州省出台《贵州省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党政“一把手”

2018-02-08 10: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2月8日消息(记者孟海)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办法规定,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部门协作不顺畅、欠薪问题突出;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在全国或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在国家对贵州省考核抽查中因存在重大扣分项对贵州省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定为C级(不合格)。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领导小组向各市级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领导小组对该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从严从重依法问责。

编辑: 郑睿

贵州省出台《贵州省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党政“一把手”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