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12月8日消息(记者 唐丽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驾驶人很容易忽略,那就是“隔夜酒驾”。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并不构成影响。近日,湖南长沙交警就查处了2起“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

12月6日早高峰期间,湖南长沙交警开福大队五中队在三一大道车站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民警对湘A86**N玛莎拉蒂跑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眼睛通红,身上散发出阵阵酒味,可能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3mg/100ml。

李某某告诉民警,他头天晚上与朋友吃夜宵到凌晨0点左右,这期间喝了几杯酒,睡了一觉后认为没事了,于是早上开车出来,没想到还是因酒驾被民警查获。

无独有偶,长沙市长沙县交警近日也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11月29日上午8时许,长沙县交警大队新安中队民警在泉星小学站岗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逆向行驶,于是上前示意停车并纠正其违法行为。

交谈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曹某满嘴酒气,面对民警是否饮酒的询问,曹某一口否认,坚称自己早上没有喝酒。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曹某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吃夜宵时喝了酒,他以为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没想到早上开车还能被检测出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两位隔夜酒驾的驾驶员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隔夜酒驾是指驾驶人头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饮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也可能属于饮酒驾车或酒后驾车,甚至少数情况下会出现醉酒驾车。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会有所差别。如果驾驶人第二天要开车,在前一天晚上喝酒要适度,建议不要过量饮酒,保证充足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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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