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高欣然)为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规范开展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规,结合办案实践,明确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三类案件时,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规范开展听证审查活动,依法准确作出是否适用羁押强制措施的审查决定。

据悉,《办法》共18条,在明确羁押听证案件类型和范围的同时,还根据侦查办案实践需要,对羁押听证的参加人员进行了严格限定,明确了羁押听证不公开的基本原则,并对听证审查的具体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羁押性强制措施作为对公民基本权利——人身自由限制的诉讼保障措施,其适用必须慎之又慎。下一步,最高检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指导推动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听证工作,不断完善羁押性强制措施相关制度,更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